習近平: 治國理政, 必須“立治有體, 施治有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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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yananre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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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8-03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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黨的十八大以來,習近平同志圍繞社會主義政治建設發表的一系列重要論述,立意高遠,內涵豐富,思想深邃,對于進一步堅定政治自信,增強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的信心和決心,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,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,實現“兩個一百年”奮斗目標、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,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。
近日,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輯出版了《習近平關于社會主義政治建設論述摘編》。該書內容摘自習近平同志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至二0一七年五月三日期間的講話、報告、談話、指示等七十多篇重要文獻,分九個專題,共計三百三十段論述。其中許多論述是第一次公開發表。該書第一篇重點闡述“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”,部分精彩論述如下:
我們要繼續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, 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, 堅持黨的領導、人民當家作主、依法治國有機統一, 繼續積極穩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,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、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、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, 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, 發展更加廣泛、更加充分、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。
改革開放以來, 我們黨團結帶領人民在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方面取得了重大進展, 成功開辟和堅持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, 為實現最廣泛的人民民主確立了正確方向。這一政治發展道路的核心思想、主體內容、基本要求, 都在憲法中得到了確認和體現, 其精神實質是緊密聯系、相互貫通、相互促進的。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, 國家的領導核心和指導思想, 工人階級領導的、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,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,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、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, 愛國統一戰線, 社會主義法制原則, 民主集中制原則, 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, 等等, 這些憲法確立的制度和原則, 我們必須長期堅持、全面貫徹、不斷發展。
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, 關鍵是要堅持黨的領導、人民當家作主、依法治國有機統一,以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為根本, 以增強黨和國家活力、調動人民積極性為目標, 擴大社會主義民主, 發展社會主義政治文明。
我們要適應擴大人民民主、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新要求, 積極穩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, 發展更加廣泛、更加充分、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, 充分發揮我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優越性, 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。
我們要堅持黨的領導、人民當家作主、依法治國有機統一, 堅持人民主體地位, 擴大人民民主, 推進依法治國,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,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、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, 建設服務政府、責任政府、法治政府、廉潔政府, 充分調動人民積極性。